“焦氏几何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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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重大结论=
=重大结论=
{{降智打击}}
{{降智打击}}
==第一公设==
==公设==
===第一公设===
{{引文|∵[[张钦|SQ]]让求证}}
{{引文|∵[[张钦|SQ]]让求证}}
{{引文|∴此结论正确}}
{{引文|∴此结论正确}}
此公设可简化为
此公设可简化为
{{引文|显然,此结论正确,证毕!}}
{{引文|显然,此结论正确,证毕!}}
==宫氏定理==
==定理==
===宫氏定理===
由[[C2205]]根号五同学于[[张钦|3月13日]]提出,可由第一公设直接推出。此定理十分简洁,内容为:{{引文|废话!}}<br><br>
由[[C2205]]根号五同学于[[张钦|3月13日]]提出,可由第一公设直接推出。此定理十分简洁,内容为:{{引文|废话!}}<br><br>
PS:此定理在使用后会使'''[[张钦|SQ]]'''勃然大怒,'''请勿使用!'''
PS:此定理在使用后会使'''[[张钦|SQ]]'''勃然大怒,'''请勿使用!'''
==张氏定理(钧越定理)==
===张氏定理(钧越定理)===
由[[C2211]]张某某提出,十分操蛋且具有颠覆性。定理内容为:
由[[C2211]]张某某提出,十分操蛋且具有颠覆性。定理内容为:
{{引文|三角形两角之和大于第三角。}}
{{引文|三角形两角之和大于第三角。}}
此定理可简化为:
此定理可简化为:
{{引文|所有三角形均为锐角三角形。}}
{{引文|所有三角形均为锐角三角形。}}
==陈氏定理==
===陈氏定理===
由[[C2211]]陈某某提出,据提出者称为张氏定理的一个分支,同样非常具有颠覆性。
由[[C2211]]陈某某提出,据提出者称为张氏定理的一个分支,同样非常具有颠覆性。
{{引文|-1/3<-1/2}}
{{引文|-1/3<-1/2}}
==平四定理==
===平四定理===
[[用户:博学的小学渣yhx]]:应该是C2214 wcg,因此其也被简化为王山
[[用户:博学的小学渣yhx]]:应该是C2214 wcg,因此其也被简化为王山
{{引文|∵平行四边形太长}}
{{引文|∵平行四边形太长}}
{{引文|∴平行四边形可简称为''平四''}}
{{引文|∴平行四边形可简称为''平四''}}
{{引文|∴同理,樊xx可简称为''木木''或''叉叉''}}
{{引文|∴同理,樊xx可简称为''木木''或''叉叉''}}
==角平分线定理==
===角平分线定理===
{{引文|∵JSY那节课没来}}
{{引文|∵JSY那节课没来}}
{{引文|∴角平分线不存在}}
{{引文|∴角平分线不存在}}
{{引文|∴同理,平行线不存在}}
{{引文|∴同理,平行线不存在}}
==猴氏定理==
===猴氏定理===
由[[C2205]]LYC于某节体育课上提出,有十分甚至九分离谱。定理内容为:
由[[C2205]]LYC于某节体育课上提出,有十分甚至九分离谱。定理内容为:
{{引文|两点之间直线最短}}
{{引文|两点之间直线最短}}
==黄氏定理==
===黄氏定理===
由[[C2211]]黄某某提出。
由[[C2211]]黄某某提出。
{{引文|∵[[张钦|SQ]]最帅}}
{{引文|∵[[张钦|SQ]]最帅}}
{{引文|∴钧越定理全错}}
{{引文|∴钧越定理全错}}
(注:“钧越定理”即张氏定理,上文为了遵从黄某某的原话而未加改动)
(注:“钧越定理”即张氏定理,上文为了遵从黄某某的原话而未加改动)
==HIH模型==
==模型==
===HIH模型===
由数竞1班可爱的同学们与[[张钦|SQ]]提出,实为illegal classes 上常学的手拉手模型。
由数竞1班可爱的同学们与[[张钦|SQ]]提出,实为illegal classes 上常学的手拉手模型。
{{引文|手拉手,《HAND IN HAND》,1988年奥运会主题曲,HIH模型,是吧?|——[[张钦|SQ]]}}
{{引文|手拉手,《HAND IN HAND》,1988年奥运会主题曲,HIH模型,是吧?|——[[张钦|SQ]]}}
===n全等模型===
由[[C2214]]符某于数竞课上提出,本质上为:
{{引文|有n组全等三角形,即为n全等模型}}
其中双(S)全(Q)等模型有多种称呼,如<big>'''鸡足'''模型</big>,<big>'''漏斗'''模型</big>,<big>'''下雨'''模型</big>,<big>'''四四'''模型</big>等


=不良反应=
=不良反应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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